百姓网删帖电话-58同城如何删帖-赶集网删帖公司

你要先用你的账号(当初你发帖时使用的账号)登录,进入赶集网后,点击自己的用户名,进入到“会员中心”,点击左边导航栏的“我发布的信息”,在右边出现的列表中有你已发布的帖子,勾选上你所要删除的帖子的标题前面的框框,然后点击在“操作”列的下方的“删除”按钮,系统会弹出一个确认对话框,你点击确定就可以了。

目前,在互联网上,专业删帖公司层出不穷,这些公司通过提供帮人删除网帖的服务来营利。与此同时,还有一些人成了删帖公司和需要删帖人的“中介”,通过给双方“介绍生意”,自己从中获取差价。李伟就是靠这种方式发财的,自今年4月至9月,短短5个月时间内,李伟靠获取差价的方式赚得50余万元。昨日,记者从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已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李伟批准逮捕。

删帖QQ群、电话在网上随处可见

记者在一个搜索引擎里键入关键词“郑州删帖”,立即找到了87万多个搜索结果,电话、QQ等信息一应俱全。

记者打电话假装需要删帖,接电话的人说,腾讯论坛、天涯问答、大河网、天涯论坛、搜房网、百度知道……都能删除。

“搜房网上的帖子删除一条多少钱?”记者问。

“800元,一个小时之内就能删除。”

“天涯论坛上的帖子呢?”记者又问。

“2000元至3500元不等,要看是什么帖子了。”

“是你自己删还是你再找别人删?”

“怎么删你就别管了,给你删掉就行了,如果需要就打电话。”那人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除了电话,记者还发现一些删帖QQ群,加入群里一看,群里需要删帖的喊单人和接单人在群里乱吆喝:“百度贴吧,谁能秒删,价格不是问题,如果能的联系我,单独聊。”

在这些QQ群里,经常有人发布一些删帖意向类的信息,大家在这里各取所需。

网编人脉:干起“工作”来“游刃有余”

据犯罪嫌疑人李伟称,如果想用帮人删帖这种方式挣钱,得认识很多网络编辑,跟他们熟识之后,再出钱让他们帮忙删帖,自己从中赚取差价。

李伟,走上这一条路也很偶然。今年4月,他在租住屋内闲着无聊时,从电视上看到有一个收钱替别人删除发布在网上的帖子的人群,靠这个赚了很多钱。

李伟当时正好没工作,就在网上搜了大量关于这方面的信息,然后加入了与这类人群相关的QQ群。在QQ群里,李伟看到了很多关于删帖的供求信息,就在里面和他们聊天学习,慢慢地开始收钱替人删帖,并逐渐进入这个行业。

李伟说,网站删帖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有相关网站直接关系的,直接联系网站编辑删除,另一种是没有相关网站直接关系的,就在QQ群里发信息,然后由中间人报价,再找别人帮忙删帖,李伟就属于这一种里面的中间人,从中赚差价。

久而久之,像李伟这样或者一些专业删帖公司的人员与各大网站编辑或主管越发熟络。网编们私底下也相互介绍引荐,于是,李伟或者删帖公司的人员就形成了广泛的人脉,干起工作来“游刃有余”。

删帖经济:一条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

删帖,对客户来说,是为了消除影响,对于删帖公司来说,则是赚钱。

李伟说,删帖价格与删除难度和删除成本相关。一般而言,影响因素有:帖子所发网站的知名度、删帖公司与该网站人员的关系远近、帖子内容的影响大小等。

“‘百度知道’便宜一点,70元至100元之间,百度文库需要700元左右,天涯论坛需要3000元至3500元……”李伟说,删帖收费往往只是大致价格,没有具体的标准和规定,但会按网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制定一个基础参考价格,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

接单的人和具体实施删帖的人该怎么分配收入呢?李伟说这个没有固定的比例。李伟接的第一笔生意是删除发布在赶集网和58同城上的关于某公司的一条招聘信息,一共3条,对方给李伟的费用是1800元,李伟请网名叫“京-温柔”的人删的帖子,给了他1500元,自己从中挣了300元。还有一次是删除发布在百度快照上的一个负面信息,对方给了李伟100元,李伟找了一个QQ昵称为“网络公关的人”删的帖子,给了他50元。

李伟说:“这个没有具体规定,双方协商就行。”

自今年4月至9月,短短5个月时间内,李伟靠获取差价的方式帮人删帖,赚得50余万元。

有偿删帖:涉嫌非法经营罪,可能担刑责

据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高原雪介绍,根据今年9月10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帖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属于非法经营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犯罪嫌疑人李伟的行为就属于非法经营行为,且涉嫌非法经营数额达到规定数额5倍以上,系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记者在采访中,一些删帖公司的人员表示,很多帖子都是企业的竞争对手或者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发到网上的,经过网民的参与,本来很小的问题可能被放大,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删除企业的负面信息是为了保护企业的正常发展。

对此,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刚说,网络作为一个信息平台,因为其具有审查不严、发布容易、传播快、成本低、追究责任比较费时费力的特性,成为网友表达观点、进行投诉甚至抨击时事的一个平台。这些言论有的与客观事实相符合,但也有些是虚构的,甚至有些是恶意贬低他人的言论。我国《宪法》虽然赋予公民言论自由,但同时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陈志刚说,今年9月,两高发布新的司法解释,明确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网上有偿删帖因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往往难以查处,甚至滋生出了网上删帖专业户。如今,这些行为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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