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离婚案是炒作吗?原来死精心策划的炒作闹剧,震惊!

张作甫评论:新华社,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非常权威、真实、正义的最高新闻媒体,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然而,近日新华社的一篇“《新华社:炒作家丑扩大社会影响令人不齿》”激起了无数网民的讨论(咱们暂时不说愤怒),而讨论的结果不看也知道,一边倒的支持王宝强,那么,在所谓的“支持”一词中,这篇无力的“痛批”显得颇为尴尬,不知道这样的结果说明了什么?还是新华社想告诉我们什么?

那么新华社到底是如何评论的?“新华社北京10月18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徐祥达)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某明星离婚案官司与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引发大批媒体和群众围观。作为影视明星,把家事当公事,拿炒作家丑来扩大社会影响,实在令人不齿。常言道:“家丑不可外扬。”普通人尚且明白这个事理,作为影视明星更应明白。发生家庭婚变,一般人都会低调处理。作为某些影视明星,却是唯恐天下不知,又是微博发布,又是在新片发布会上大讲此事,把家丑放到如此巨大的舆论场中并持续发酵,形成强大的关注度效应。这种违逆中国传统道德,利用家丑来造影响的行为,真是毁人“三观”。”,其中还有一句“沸沸扬扬的离婚事件,不过是为了公司利益而精心策划的一出闹剧。”——于是乎,我的眼镜掉了不要紧,牙都掉了!

既然新华社这么肯定的认为王宝强离婚案是一场精心策划的炒作闹剧,那么所谓的法院也太不负责任了,闹得这么大的一场策划的炒作闹剧,法院又是如何参与的?居然也跟着王宝强一起炒作?对于新华社的这一说法,单不说为什么,王宝强离婚是真是假,你心灵的窗户似乎都没有打开,还是上锁了?可谓睁着眼睛说瞎话。再说了,发了一文离婚之事,媒体们疯了这怪谁?即便是赶上大闹天竺上映,又能怎么样?难道网民都反对了?

常言道,家丑不可外扬。那么还有一句常言道,女人要守妇道。从王宝强离婚事件看,即便是王宝强家丑外扬了,对与错,善于恶,是与非总能分的清吧?作为新华社的记者,叫什么来着我看看,徐祥达,一个在新华社上班的记者,连起码的这一点是非不分,而站在对立面批王宝强激起网民的愤怒难道就不是扩大影响力?而所谓的唯恐天下不乱你不是制造者?既然网民愿意支持,你又起的哪门子的哄?显示你的见解能力比别人优越?还是你的认为本就比千千万万的网民聪明?

什么年代了还家丑不可外扬?带着一种封建色彩的认知,来评判现实主义的人们,政务都公开了,有什么不可说?何况对于王宝强来说,他的粉丝不就是在点点滴滴的了解王宝强这个人吗?藏藏捏捏,非要过的虚伪就为正人君子?真实,自我,就是错?你又如何看待老实被人欺这句话?而所谓的普通人都知道,明星更应该明白。难道明星就不是人,从这句话中你早已把明星归纳为普通人之上,这又是谁的错?倒回来说,对于王宝强的这样的明星,如果选择沉默,低调处理,人们肯定认为王宝强是出名了才抛妻离子。公开吧,用徐祥达的认为又是策划炒作的闹剧。如何做?这是其一。其二,这样的事情换做谁能忍得住?选择窝囊的接受,还是坚强的站起?选择忍声吞气,还是拿起法律的武器?正能量都不会识变?别忘了,男人也是人,换做武松,早砍了这奸夫淫妇。

所谓的很多“常言道”,早就被颠覆了,不管如何,我们都是站在认知的一面,正义的一面即可。如果王宝强不公开离婚事件,估计王宝强的冤枉可能要比人们想象的还要严重。因为他是明星,低调与高调都是包不住的,既然包不住,何不选择坚强的面对。如果徐祥达坚持认为王宝强炒作家丑扩大社会影响令人不齿,那么我想说一句,孤立的站在对立面而借用王宝强事件扩大影响而唯恐之乱,这种炒作令人恶心。我非常的想听到,这位新华社记者徐祥达是一名实习的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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